近日,山西某县发生了一起离奇的“毒鸡案”,一名商人因吃了儿媳杀的鸡肉而突然身亡。
当地县令断案也是疑点重重,将孙氏和十郎判决死刑。但在巡抚某公的复审下,真相终于大白——商人死因竟是被一只长数寸的肥大蝎子所致。据悉,商人长期在外经商,家中老太太双目失明,婆媳二人相依为命。某日商人归来,婆婆高兴,让媳妇孙氏杀鸡做饭,为儿洗尘。古时农村有男人吃饭女人不同吃,男人先吃女人后吃等习俗。饭后儿子便喊肚子疼,不久就气绝身亡。次日,地保见商人突然死去,认为情况不太正常,急忙报告官府。检验证明,确定是中毒而死。县令怀疑孙氏跟人私通,谋害亲夫,就严刑逼问
。在严刑逼供下孙氏承认罪行,孙氏很少与人来往,接触的男性,除了舅舅家的儿子十郎之外,谁也不相识。所以仓促之间,只好把十郎招供出来。十郎被捕到堂,他对孙氏的指控感到震惊和绝望。他坚称自己清白,但孙氏在酷刑下已经招供,他无法洗清冤屈,气愤之下只能画押招供。县令不顾一切,将二人判处死刑。巡抚某公,仁爱宽厚,是个能体察民情的好官,这年审查各地断案情况。正好来到该县。看到孙氏的案子,觉得证据不实,他乔装成商人,去老母亲家了解真相。老太太哭诉说媳妇就如亲闺女,是县官误判冤枉她媳妇。十郎是她的侄子,为人诚实可靠,经常来帮助她们母子。
巡抚发现,商人是吃了鸡肉而死的,如果没有人下毒,必然会有特殊的原因。于是,他买来了一只肥鸡,让人炖熟,放在在那天吃饭的葡萄架下静静观察。不久,他发现架上有一根细丝落下,直入碗中。不仔细观察根本看不到,于是他派人牵了只狗来,喂狗吃了一块鸡肉,结果那狗吃后叫了几声就痛苦地死去。巡抚带人回到葡萄架查看,在架上捉住了一条长数寸的肥大蝎子。细丝正是它闻鸡肉香味后吐出的毒液所致。事情大白,巡抚上奏朝廷,处分了判错案致二条人命冤死的县令,判了极刑。其他有责官员也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轻重不等的处罚。巡抚又请旨表彰孙氏和十郎,建立“贤孝”“义士”牌坊,以安慰死者的灵魂。老妇的生活,由官府给予优厚的抚恤,使她能安度晚年。这起“毒鸡案”震惊全县,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问题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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